告知承诺,是指经开区各职能部门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(以下简称“审批服务部门”)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,主动一次性告知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(以下简称“行政相对人”)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、标准、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。行政相对人在提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申请时,提交告知承诺书约定材料,通过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,审批服务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的审批方式。